全(quan)(quan)國兩(liang)會(hui)(hui)期(qi)間,全(quan)(quan)國政協常委、全(quan)(quan)國政協經濟委員會(hui)(hui)副(fu)主任(ren)曹(cao)培璽(xi)提交了(le)《關于高(gao)質(zhi)量(liang)制(zhi)定(ding)“十四五”能(neng)源電(dian)(dian)力規劃的提案》。曹(cao)培璽(xi)認為(wei),“十四五”是深入貫徹落實能(neng)源安全(quan)(quan)新戰(zhan)略的關鍵(jian)時(shi)期(qi),高(gao)質(zhi)量(liang)制(zhi)定(ding)“十四五”能(neng)源電(dian)(dian)力規劃具有重要(yao)意義。
“十四五(wu)”時(shi)期要緊緊圍繞做好現代(dai)能源經濟這篇大文(wen)章(zhang),樹立與高(gao)質量(liang)發展相(xiang)適應(ying)的(de)思想觀念(nian)、思維方式和政績觀念(nian),扎(zha)實推進能源產業朝(chao)著更高(gao)質量(liang)、更有效率、更加(jia)公平、更可持續方向發展。
為高質量制定“十四五”能源電力規劃建議如下:
1.“十四五”規劃應更加注重閉環性。
能源(yuan)電(dian)力與政治、經濟(ji)、技術等多種因素(su)有關(guan),實(shi)際發(fa)展與理(li)論預(yu)測存在差距。
建議
一是(shi)做(zuo)好規(gui)劃(hua)制定(ding)。研(yan)判地(di)緣政(zheng)治、國(guo)際國(guo)內經濟走(zou)勢(shi)、科技進步等對(dui)我(wo)國(guo)能(neng)源電力發展(zhan)的(de)影響,尤其是(shi)重(zhong)點研(yan)究(jiu)此次疫情對(dui)能(neng)源領域的(de)影響,高質量編制規(gui)劃(hua)文(wen)本。
二是做好規劃實施、檢查(cha)、評(ping)(ping)估與調整。借鑒(jian)德(de)國退煤戰略,成立以政府(fu)、企(qi)業、融資機構等各界代(dai)表組成的“規劃檢查(cha)委(wei)員會(hui)”,定(ding)期檢查(cha)并(bing)評(ping)(ping)估規劃執行情況,及(ji)時(shi)向社會(hui)公布。
三是做(zuo)(zuo)好(hao)總(zong)結。“十四五”規劃(hua)結束后,做(zuo)(zuo)好(hao)規劃(hua)總(zong)結工作,積累(lei)經驗,為(wei)后續(xu)規劃(hua)制定與執行等提供(gong)借(jie)鑒。
2.“十四五”規劃應重視目標制(修)定工作。
能源電力規劃目標的設定,密(mi)切關(guan)系到能源電力的發展(zhan)速(su)度(du)與結構調整。
建議
一是(shi)“十四五”規劃目(mu)標(biao)(biao)應遵循我(wo)國清潔(jie)低碳發(fa)展要求。根據我(wo)國溫室氣(qi)體減(jian)排與非化石能源(yuan)占比等目(mu)標(biao)(biao),考慮(lv)我(wo)國煤(mei)電目(mu)前利(li)用小時數較低的特點,科學合理(li)制(zhi)定目(mu)標(biao)(biao)。
二(er)是動(dong)態(tai)調整我國能源中長(chang)期(qi)發展戰略(lve)目標。《能源生(sheng)產和消費革命戰略(lve)(2016-2030》至今已有三(san)年之(zhi)久,而且此次疫情對源供(gong)需影響(xiang)較大,必要(yao)時應對目標進行動(dong)態(tai)調整,適應我國能源安全新(xin)戰略(lve)的發展要(yao)求,為(wei)行業長(chang)期(qi)發展提供(gong)引導。
3.“十四五”規劃應更加強調協調性。
能源(yuan)電(dian)力規(gui)劃不僅涉及能源(yuan)電(dian)力總體發展(zhan)方向,還(huan)涉及各類(lei)型能源(yuan)電(dian)力之間的相互(hu)協調(diao),另外也(ye)涉及與其(qi)他(ta)產業(ye)規(gui)劃之間的銜接。
建議
一是(shi)統籌(chou)考慮(lv)(lv)各類型電(dian)(dian)源(yuan)之(zhi)間的(de)累積效應(ying)與互補(bu)效應(ying),將各電(dian)(dian)源(yuan)之(zhi)間的(de)影響作為重(zhong)要研究方向,同時考慮(lv)(lv)間歇(xie)性電(dian)(dian)源(yuan)與靈活性電(dian)(dian)源(yuan)之(zhi)間的(de)協調(diao)發展(zhan)。
二是電(dian)源規劃應(ying)合理(li)對接電(dian)網規劃,能(neng)夠做(zuo)到(dao)電(dian)源按時(shi)(shi)并網、及(ji)時(shi)(shi)發電(dian)。
三是(shi)綜合考慮(lv)下游用(yong)電(dian)產業規劃,科學合理預測用(yong)電(dian)計劃,使電(dian)量最大可能(neng)就地消(xiao)納。
四是能(neng)源部門(men)應加(jia)強(qiang)與(yu)農業(林(lin)業)、海事或稅務等部門(men)之(zhi)間的(de)協調,為企業用(yong)地(用(yong)海)等提供便利(li),減輕新能(neng)源用(yong)地成本,減免相關稅收,降低企業非技術成本。
4.“十四五”規劃應將能源安全作為重要內容。
可再(zai)生能源(yuan)大規模并網,電動汽(qi)車、虛擬電廠、分布式能源(yuan)等交(jiao)互式能源(yuan)設施廣泛接(jie)入,數字化、智(zhi)能化正在快速地向電力領域(yu)融合,眾(zhong)多因素導致能源(yuan)安全問(wen)題凸顯。
建議
將能源安全(quan)作為重要內容。
一是充(chong)分研判“十四五(wu)”期間間歇性電源大規模發(fa)展、電動(dong)汽車大范圍替代等新形勢、新特點(dian),做好應(ying)對措施。
二是做好(hao)信(xin)息化、網絡化風(feng)險(xian)管控(kong),最大可能預防風(feng)險(xian)。
三是在(zai)地緣政治日趨復雜的態勢下,做(zuo)好應(ying)對預案,盡可能(neng)減少價格波動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影(ying)響(xiang)。
5.“十四五”規劃應注重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能源發展面臨不確定性因素較(jiao)(jiao)多,例如今年爆發的新冠(guan)疫情更是對我國(guo)能源發展造成了較(jiao)(jiao)大影響。
建議
一(yi)是加強形勢研判,多(duo)種視角深化(hua)思考,增強對(dui)不確定性因素(su)的可預見(jian)性。
二是健全能(neng)源(yuan)(yuan)領域(yu)保障機制,明確(que)能(neng)源(yuan)(yuan)領域(yu)應(ying)急保障管(guan)理部門,制定重大(da)風險應(ying)對預案。
三是加強能力(li)建設(she),將(jiang)應(ying)急保障(zhang)能力(li)作為能源(yuan)領域各部門的一(yi)項重要建設(she)內容,提(ti)升整體應(ying)對(dui)能力(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