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能源局發布了《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規劃》從發展基礎、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以及投資估算和環境社會影響分析五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說明和規定。該《規劃》涵蓋了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和地熱能等能源品種,積極響應國家的“十四五”號召,為加快建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盡早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促進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
《規劃(hua)(hua)》中提出,“十四五”期間(jian)浙江省將重(zhong)點發展海上風(feng)電、光伏及抽(chou)水蓄能,著力打造華(hua)東(dong)抽(chou)水蓄能基地和(he)海上風(feng)電基礎,同時(shi)因地制宜推廣(guang)風(feng)光水儲一體化示范項目等。將重(zhong)點任務劃(hua)(hua)分(fen)為六個,分(fen)別是(shi):
1。深挖分(fen)布(bu)式光(guang)伏潛力,鼓(gu)勵集中式復合光(guang)伏。
2。積極(ji)推進近海(hai)(hai)海(hai)(hai)上風電,探索(suo)深遠海(hai)(hai)風電試驗示范。
3。加強小水(shui)電生態(tai)監管(guan),科學有序(xu)發展(zhan)抽水(shui)蓄(xu)能。
4。按需推進(jin)垃圾發電項(xiang)目(mu),鼓勵農林生物(wu)質和沼氣發電。
5。鼓勵海洋能(neng)裝備研發,倡(chang)導地熱能(neng)融(rong)合(he)發展。
6適(shi)時開展儲能示(shi)范項(xiang)目,支持儲能核心技術(shu)攻(gong)關。
《規劃》指出,“十(shi)四五”期(qi)間,浙江(jiang)省應嚴格落實每一項內容,爭取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裝機超過5000萬(wan)千瓦,裝機比例達到36%以上。
下為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