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報 | 0評論 | 5655查看 | 2016-04-13 09:40:04
《關于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能源互聯網未來10年的規劃要先重點推行試點示范項目。業內普遍關注如何讓能源互聯網示范工程真正落地?事實上,不少人已經“嗅”到在能源互聯網推進過程中微電網、區域能源、分布式能源的發展先機。那么,對于這些長期從事微電網、區域能源、分布式能源的實踐者而言,能源互聯網應如何推進?記者近日專訪了上海普天中科能源技術有限公司總工程師楊錦成。
可從園區開始啟動試點
記者:能源互聯網發展會催生哪些業務模式?
楊錦成:能源互聯網有三種理念:其一是國家電網的大一統理念,即全球能源互聯網,其以特高壓為骨干,通過可再生能源遠距離輸送建立堅強智能電網的模式,這符合國家電網自身利益和“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其二是光伏風電等新能源企業,在其原有新能源業務基礎上實現信息化;其三是傳統能源企業轉型的方式,比如發電廠和電網公司,或地方能源企業,或園區企業,基于售電業務模式引入其他業務,通過信息集成耦合、智能控制最終形成多能互補的區域型能源互聯網,這也是更多企業關注的。
記者:就現有條件而言,您認為伴隨《指導意見》試點示范項目落地,哪類項目將最先獲得發展先機?
楊錦成:園區型能源互聯網由于其體量適度、環境改善需求強烈、企業控制能源成本需求迫切等因素推動,將成為能源互聯網試點落地的主要形式。
在園區層面,滿足用戶的冷熱電負荷需求很關鍵。如果電負荷、熱負荷比較穩定,且環境約束下需要實現清潔能源供應,分布式能源是比較合適的選擇,當然,也要取決于政策和價格支撐等問題。
其次,園區還有低成本運營的內在需求,也會有邊界條件的約束,如環境條件、安全成本等,要注重資源的綜合利用、因地制宜,優化系統的能源資源配置,激活電廠、儲能等能源資產的能量。
分布式能源業務在兩個階段會有發展空間。其一是前期,它屬于技術層面的試探,但是局限性較大,這個階段已經基本結束;其二是現階段,在燃氣價格下行和電改等政策環境成熟的情況下,在售電業務基礎上組建綜合能源服務的業務構架,通過多能互補、運營優化和需求側響應等技術,實現能源系統精細化管理。伴隨邊界條件更為開放、設備和投資成本下降到可控程度,以及用戶的節能環保意識加強和企業的強制性約束指標的落實,分布式能源業務作為區域型能源互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有更大發展空間。
國家推廣能源互聯網還在于要解決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問題,同時要適應國家經濟新常態,統籌平衡各參與主體的利益。在整個業務鏈中,各方都要有融合和轉變。在園區推廣能源互聯網試點是有潛在價值的,現在看來也有一些基礎的盈利模式,如可在能源服務方面降低成本;提供一些增值業務,如給用戶做能耗平臺、節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業務等。一個園區試點成功可以在其他園區復制。
需提升地方政府積極性
記者:國家目前也在推進智慧城市試點,您認為智慧城市與能源互聯網發展結合時的空間在哪里?
楊錦成:從分布式能源、到智慧能源,再到智慧城市會有一個演進的過程。分布式能源最初作為節能業務的一個技術分支,在其發展初期傾向于單項技術,界面簡單、效益清晰又可把握;之后因利潤率下降,通過系統化理念將各單項節能技術進行集成優化,形成具有較大合同額和技術整合能力要求的提供系統節能解決方案的業務模式;后續結合EMC、PPP等商業模式創新,進一步整合新能源技術及信息技術,包括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就成為智慧能源的雛形;結合城市規劃建設進一步演變成為智慧城市中的重要板塊——智慧能源。
智慧城市及能源互聯網是一脈相承的。實踐成效,一取決于政策;二取決于盈利模式是否清晰;三取決于政府相關方在其中是否有明確的利益訴求。就能源而言,有利面為能源是實實在在的產品,具有價值,可以交易;不利面為地方政府會認為能源互聯網處理的是用戶和企業之間的關系,除采暖這類直接影響民生的項目,通常不會直接參與。
同時,能源互聯網系統屬于基礎設施,在技術、政策和實施條件等環節涉及到的相關方面特別多,所以建設周期較長,制約因素也較多,這樣致使整個系統在基礎能源工藝之上的增效部分投入產出比不顯著。在中央有政策、環境及能耗方面的硬性指標和約束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才可能更有積極性。
記者:請問您如何評價智慧城市到目前的進展?
楊錦成:智慧城市有幾個特點,第一,不同地方對其解讀不同,不同地方政府有自己的訴求,也有可能需要帶動相關產業的訴求;第二,不同技術提供方的側重點不同,就像是能源互聯網一樣,智慧城市的發展也要因地制宜。但目前看來,智慧城市整體的商業模式不是特別清晰,還處于技術整合和業務探索階段。
不要一味指望補貼
記者:如此看來,推進能源互聯網,與智慧城市建設相結合,時機還不到?
楊錦成:每個智慧城市的側重點都不一樣,要體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平衡。而智慧能源發展首先應選能耗較高的地區,更好地體現出技術進步帶來的效益;之后隨著技術進步和社會發展,再根據實施條件推廣。
無論是智慧城市還是能源互聯網,國家的目標之一是互聯,不要隔離;其次是高效、友好,體現用戶的潛在需求;再次是要環保、安全可靠。在過程中,地方在財政支持、技術支撐能力方面都要量力而行。無論智慧城市還是智慧能源,都有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方面的共性需求,但目前大數據與價值的映射關系還未建立起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盲目加快,就無法真正實現智慧的價值。
希望可以用社會化模式運作推動能源互聯網,而不是一味地依賴政府政策。我覺得補貼不應該作為主要推動力,而應該是出于項目本身的需求。試點階段的補貼,更多是建立一種補償機制,平衡實施方在完善技術集成和業務模式探索時付出的額外成本;推廣階段的補貼,更多應該是在相關機制還不完善的時候,為其社會效益進行補償。長遠來看,還是要通過項目自身的高效和友好等增值特性,使得項目自身更具有經濟性。能源互聯網行業要有一個全生命周期的經營理念在其中,要在規劃、建設和運維全過程中,保證項目質量和服務質量,及可持續發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