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近日就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進行復函,要求積極穩妥推進省間電力現貨交易,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擴大市場交易范圍,逐步引入受端地區大用戶、售電公司等參與交易,優先鼓勵有綠色電力需求的用戶與新能源發電企業直接交易。
同時(shi),要(yao)求加強省間電(dian)力(li)現貨交(jiao)易實(shi)(shi)施情況(kuang)的跟蹤分(fen)析(xi),切(qie)實(shi)(shi)防范市場風險,保障電(dian)力(li)系(xi)統安(an)全(quan)穩定(ding)運行。建立(li)問題(ti)發現和糾偏機制,每半年組織相關市場主體結合實(shi)(shi)際情況(kuang)研究提(ti)出《交(jiao)易規則》修訂(ding)意見(jian)或補充條款,完善相應(ying)技術支持(chi)系(xi)統。
原文如下:
國家(jia)發展改革委辦公廳(ting)國家(jia)能源局綜合司(si)關(guan)于國家(jia)電網有限公司(si)省間(jian)電力現貨(huo)交易規則的復函
發改辦體改〔2021〕837號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song)的《省間(jian)電(dian)力現貨交易規則(ze)》收悉。經研究并征求(qiu)有(you)關單位(wei)意見,現函(han)復如下:
一(yi)、原則(ze)同意由國家電(dian)力(li)調(diao)度(du)中心(xin)會同北京電(dian)力(li)交(jiao)易中心(xin)有限公司(si)按(an)照《省(sheng)間電(dian)力(li)現貨交(jiao)易規(gui)則(ze)》(以(yi)下(xia)簡稱《交(jiao)易規(gui)則(ze)》)認真組織(zhi)實施。省(sheng)間電(dian)力(li)現貨交(jiao)易實施中如遇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gao)。
二(er)、積極穩(wen)妥(tuo)推進省間電(dian)力(li)(li)現貨交易,及時(shi)總(zong)結經驗,不斷擴大市場交易范圍,逐步引入受端地區大用(yong)戶(hu)、售(shou)電(dian)公司等參(can)與(yu)(yu)交易,優先(xian)鼓勵有(you)綠色電(dian)力(li)(li)需(xu)求(qiu)的用(yong)戶(hu)與(yu)(yu)新能源發電(dian)企業(ye)直接交易。
三、加強省間電(dian)力現(xian)貨交易實(shi)(shi)施情(qing)況(kuang)的(de)跟蹤分析(xi),切實(shi)(shi)防(fang)范(fan)市場風險,保(bao)障電(dian)力系統(tong)安(an)全穩定運行(xing)。建(jian)立問題發現(xian)和糾偏機制(zhi),每半(ban)年組織相關市場主體結合(he)實(shi)(shi)際情(qing)況(kuang)研究提出《交易規(gui)則(ze)》修訂(ding)意見或補充條款,完善相應(ying)技術(shu)支持系統(tong)。做好(hao)《交易規(gui)則(ze)》與電(dian)力現(xian)貨市場建(jian)設(she)試點地(di)區規(gui)則(ze)的(de)銜接。
四(si)、加強信息披露和報送,請每(mei)月向(xiang)國家發(fa)展改(gai)革(ge)委(wei)、國家能源局報送市場(chang)交易信息及分(fen)析報告(gao),及時(shi)向(xiang)市場(chang)主體披露市場(chang)交易相(xiang)關情(qing)況和結果(guo)。
五、國家(jia)發展改革委(wei)、國家(jia)能源(yuan)局將加強對省間電力現貨交易(yi)工作的(de)指導和評估,完善相關配套(tao)政策(ce),及時協調解(jie)決(jue)相關問題。
國家(jia)發(fa)展改革委辦公廳(ting)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1年11月(yue)1日(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