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方能源觀察 | 0評論 | 10247查看 | 2016-11-16 17:33:00
11月16日,國家發改委(wei)官網發布了《省級電網輸配(pei)電價(jia)定價(jia)辦法(fa)(試(shi)行(xing))》征求意見稿(gao)。這標志著輸配(pei)電價(jia)改革在前期試(shi)點的(de)(de)(de)基礎上走向了可復制的(de)(de)(de)全面推廣階(jie)段。這一辦法(fa)的(de)(de)(de)出臺,一是為(wei)(wei)正在進(jin)行(xing)的(de)(de)(de)輸配(pei)電價(jia)改革試(shi)點的(de)(de)(de)提供(gong)更加清晰的(de)(de)(de)定價(jia)方(fang)式(shi),二是為(wei)(wei)輸配(pei)電價(jia)改革的(de)(de)(de)全面推廣創造了條件(jian)。
據目前觀察,對于已經開展相關市場化改革的省份,獨立的輸配電價直接解決相關省份現行電價機制與市場機制順利銜接的實際問題,也將改善交叉補貼狀況。輸配電價改革的全面實施,關系到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和電力資源的有效優化配置。獨立的輸配電價將會促進發電市場的公平競爭,電源結構和布局優化用戶選擇合理的用電方式和合適的用電地區,提高輸配電網的投資效益和運行效率。
這些紅利對目前正在實施的電改的重要意義,不言而喻。
1. 一(yi)前一(yi)后,構成完整的定(ding)價政策(ce)體系(xi)
本輪改革一大亮點是按“準許成本價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獨立的輸配電價。輸配電環節具有自然壟斷的特性,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式對電網輸配電業務實行獨立定價,這是政府加強對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價格監管的重要舉措和有益探索。
改革試點的探索后,相關的制度逐漸成型。《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明確的是如何核定歷史的準許成本的核定方式。
2015年6月9日,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制定了《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其目的在于規范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行為。重點聚焦輸配電定價成本構成與歸集、輸配電定價成本核定方法。具體而言是,明確輸配電成本的范圍,即折舊費和運行維護費,明確了不得列入輸配電定價成本的8項費用。輸配電定價成本核定方法具體包括,折舊費的核定方法和計入定價成本的運行維護費的各項費用的核定方法。
核定輸配電價中,國際通行的做法是面向未來的定價,未來充滿了不確定性,《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要解決的這問題。在解決歷史成本的基礎上,定價辦法明確了未來監管周期內預期新增的準許成本的計算方法,合理收益部分的計算方法,怎么分解定價的計算方法,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價格調整機制。
征求意見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明確了準許收入的計算方法、輸配電價的計算方法和輸配電價的調整機制。
比如省級電網輸配電準許收入的計算公式為:準許收入=(準許成本+準許收益+價內稅金)。其中準許成本=基期準許成本+監管周期新增(減少)準許成本,準許收益=可計提收益的有效資產×準許收益率
省級電網平均輸配電價的計算公式為:
省級電網平均輸配電價(含增值稅)=通過輸配電價回收的準許收入(含增值稅)÷省級電網公用網絡輸配電量
《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和《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一起,將構成完整的輸配電定價政策體系,為科學合理核定電網企業輸配電價提供了明確的原則、規范的操作方案。
2. 新(xin)建機制,提供(gong)統一的定價方法和依據
“先試點后推廣”是推進改革的一個成功做法,一項改革特別是重大改革,先在局部試點探索,取得經驗、達成共識后,再把試點的經驗和做法推廣開來,這樣的改革比較穩當。“試點”也因此成為本輪電力改革中頻繁出現的高詞匯。
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重在建立新的機制。省級電網的輸配電價以往是由電網平均銷售電價(不含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扣除平均購電價和輸配電損耗后確定,目前這一過渡需要地方試點積極探索,在試點的基礎上形成普遍適用的制度。
輸配電價進行至此,需要相關部委更加重視機制的建立,而制度建設將使輸配電價改革加快實施進程。
建立普遍適用的機制一大好處在于減少地方的不當干預。本輪改革的一大特征是中央政府出臺指導原則和方向性的意見,地方政府結合本省實際推進本省電力行業的各項改革。地方執行過程中,或多或少會存在對指導意見的不同理解或者執行的偏差。輸配電價的定價辦法使得各地執行輸配電價改革的細節中有了明確的標準和統一的依據,盡可能減少自由裁量權。對于各個利益相關方,這也是其樂見的局面。
3. 統(tong)一而(er)有區別(bie),體現和(he)堅持靈活原則
辦法提出促進電網健康發展與用戶合理負擔相結合的原則,即“通過科學、合理、有效的價格信號,引導電網企業的經營行為和用戶的用電行為。既要促進電網可持續發展,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確保電網企業提供安全可靠的電力;又要使不不同電壓等級和不不同類別用戶的輸配電價合理理反映輸配電成本,并保障居民、農村和偏遠地區用戶以較低價格獲得普遍供電服務”。
這一條原則可視為統一而有區別的靈活原則,既要考慮到電網的發展能力又要考慮到普遍服務,兼顧效率與公平。這一條原則在不同地區應當有不同的考量。考量的范圍應該是在辦法中提出的相關費用或相關項目收益水平的區間內。
比如,辦法提出,“非政策性有效資產的權益資本收益率,按本監管周期初始年前一年1月1日—6月30日國家10年期國債平均收益率加不不超過4個百分點核定”。這是省一級價格部門可以把握的區間。所有的省級電網的非政策性有效資產的權益資本收益率都應該不超過上述國債平均收益率4個百分點,這是一個統一的原則。考慮到東部地區的投資回報水平較高,東部地區的投資回報率適當高些。但對于部分西部省區,考慮到該省份的價格承受能力和經濟競爭力,以及大部分行業在西部的投資回報率都處于相對低的水平,可以適當地在這一合理區間內調低非政策性有效資產的權益資本收益率。
4. 取(qu)長(chang)補短,兼顧激勵監(jian)管
辦法提出彌補成本與激勵約束結合的原則,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辦法核定輸配電價,以嚴格的成本監審為基礎,彌補電網企業準許成本并獲得合理收益;同時,建立激勵約束機制,調動電網企業加強管理、降低成本積極性,提高投資效率和管理水平。
輸配電價啟動后,考慮到“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模式需要大量的監管隊伍,國內不少專家呼吁應試點激勵監管方式。同時,必須正視現階段中國經濟發展迅速,以及電網發展更新較快的特點,“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模式的確有助于維持目前的電網健康平穩運行,支撐地方經濟發展。
這一辦法顯然平衡了上述觀點,提出了諸多鼓勵電網企業節約成本,提高經營水平的舉措。債務資本收益率參考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與電網企業實際融資結構和借款利率核定,如電網企業實際借款利率高于基準利率,按照基準利率核定;如電網企業實際借款利率低于基準利率,按照實際借款利率加二者差額的50%核定。這將鼓勵電網企業努力降低實際借款利率,最好是低于基準利率。
又如,具備條件的地區,可建?立考核電網企業供電可靠率、服務質量等的輸配電價調整機制。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政府能源主管部門的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下一監管周期準許收入;供電可靠率、服務質量等超過規定標準一定幅度的,可適當提高下一監管周期準許收入;達不不到規定標準的,應降低下一監管周期準許收入。這激勵電網企業加強電網運維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供電可靠性和客戶服務水平。
5. 監管趨向專業(ye)化(hua)、精細化(hua)
辦法有諸多令人眼前一亮的提法,比如以下4點,值得肯定。
1、運行維護費用中的其他費用:參考不高于電網經營企業監管期初前三年年歷史費率水平的70%。
解讀:其他費用是運行維護費中的一項,有的費用與資產規模、電量增長水平等直接相關,有的則與資產規模、電量增長水平無直接關系,這一要求相當于無直接關系部分的費用保持零增長。這體現了價格部門監管理念的變化,通過不高于歷史費率水平70%的方式強制降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