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報 | 0評論 | 5456查看 | 2014-01-15 12:44:00
綠色發展對能源法制(zhi)建設提(ti)出(chu)要求
當前,世界范圍以綠色科技為特征的第三次工業革命正在發軔。綠色發展已成為中國經濟社會未來發展的核心理念。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了建設美麗中國的中國夢,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高度,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形成以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為國策,以調整經濟結構包括消費結構、產業結構、城鄉結構、投資結構、分配結構等為根本,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
綠色發展的本質是以生態、能源、經濟協調發展為核心的可持續發展,是以維護人類生存環境、合理利用保護資源、保障人體健康為特征的經濟發展方式,是一種科學發展模式。能源的綠色發展是國家綠色經濟發展的基石。而實現能源綠色發展的目標,首要和重要的舉措是必須加強能源法制建設,把綠色發展的理念、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體現和確定下來。
(一) 能源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需要綠色轉變
能源的綠色發展,包括轉變能源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從生產方式上看,在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短期內無法改變,以燃煤發電為主的電源結構短期亦無法改變。能源綠色發展,一方面要優化能源結構,提高水能、風能、太陽能、核能等清潔能源發電比重,較少甚至接近零排放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另一方面,要大力促進煤炭轉化為電力的比重,并實現煤電的清潔發展、高效發展。如在經濟技術可行的前提下,采用更大容量、更高參數的煤電技術,更高水平的污染控制技術,大力推進熱電聯產技術等。
綠色消費方式主要指加強終端節能,提高全社會的電氣化水平。電氣化水平是衡量一個國家發達和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標志。通過發揮智能電網的作用,可以促進用戶節約用電、科學用電、經濟用電、綠色用電;通過電動汽車的大量使用,電能將大量替代汽車用油,從而大幅降低對石油的依賴并從根本上改善城市環境質量;電力將是推進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重要支撐;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電能將會更多地“轉化”為各種高附加值的材料、產品(也可以理解為是“儲電”的一種方式),擴大電能的使用范圍。因此,通過現代電力工業的發展,能夠促進實現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綜合價值更加優化(向帕累托最優趨進),使現代能源系統成為實現美麗中國之夢的橋梁。
(二)能源法制建設如何促進綠色發展
1、要保障能源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可持續供應
2012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簡稱“里約+20”)針對“可持續發展和消除貧困背景下的綠色經濟”、“促進可持續發展機制框架”兩大主題進行了深入討論,強調了可持續發展和消除貧困背景下的綠色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工具之一。大會秘書長沙祖康指出,“綠色經濟”不能取代“可持續發展”,綠色經濟必須是在可持續發展框架和消除貧困框架下推進。可見綠色經濟的內涵中體現了發展的階段性、國情,消除貧困、民生、就業、效益等要素。我國經濟雖然經過了幾十年持續高速增長同時帶動了能源消費持續增加,使我國能源和能源消費總量均已超過美國,居世界第一位,但是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基本地位沒有改變,發展仍然是首要的任務。根據“十八大”描繪的宏偉藍圖,預計到2050年,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我國能源需求還將保持平穩增長。預計2030年我國用電量達到12萬億千瓦時,相當于我國目前消費總量2.4倍,預計到2050年,全社會用電量達16萬億千瓦時,是現在的3.2倍;人均達到11000千瓦時,當于美國2000年時人均用電量的76%、與韓國2010年人均用電量持平,能源保障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任務艱巨。
2、要保障能源的獨立和安全
美國是當前世界上的超級大國,但實施的仍然是能源獨立的戰略,中國是一個以和平發展為原則的能源與經濟大國,更需要實施能源獨立。但是,中國是一個人均能源資源占有量較低國家,在未來的發展中需要一個以能源獨立為基礎、以廣泛國際能源合作為補充、可進可退的能源系統作為國家發展的堅實基礎。能源法制建設必須對能源獨立和安全形成強有力的支撐。
3、要把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污染控制作為長期的硬約束條件
我國向國際社會做出“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比重達到15%左右”和“2020年國內生產總值碳排放強度較2005年下降40-45%”的兩項承諾,主要體現為非化石能源比重和碳排放強度。當中國受到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限制時,溫室氣體的減排目標將由相對量的減排過渡到相對量減排與絕對量減排并存的狀況,對能源發展將形成硬約束條件。目前,我國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僅為9%,距離目標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同時,去年冬天以來,我國大面積頻繁出現嚴重霧霾天氣,這與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及布局不合理密切相關。從中長期看,能源消費總量還將成倍增加,能源發展面臨的環境壓力還將進一步加大;大規模發展可再生能源發電面臨越來越明顯的國家財政補貼能力、全社會電價承受能力和電力系統消納能力制約。如何通過能源法律制度建設,科學合理、協調有序地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加強污染控制、建設美麗中國任重道遠。
4、要堅持推進能源科技創新
近年來,我國能源行業通過加強基礎理論研究、整合科技資源、集中聯合攻關等舉措,在復雜區塊勘探開發、提高油氣采收率、特高壓交直流、智能電網、大型水電工程建設、大容量、高參數、空冷燃煤機組等領域取得重大突破,相關技術居于世界領先地位,能源自主創新取得了巨大成績。與能源工業發展升級需求相比,能源科技創新還存在很大差距:超導輸電、高效儲能等基礎性技術無重大突破;重大裝備核心技術自主化程度較低,三代核電、大型風電、大型燃機等設備制造核心技術尚未完全掌握;新一代新能源發電技術、新能源與分布式能源發電并網與優化調度技術、電網與用戶互動技術、智能家電技術等與實際需求仍有差距;能源科技創新體扶持政策不完善,產學研用協調發展體系仍不健全等,推進能源科技創新任重道遠。
5、要推動能源節約發展和提高能源發展的經濟性
我國現行節能減排工作主要是通過行政命令并輔之以市場激勵手段的方式推進的,今后應進一步發揮市場手段的作用。隨著綠色發展理念興起,能源利用的外部成本內部化應是能源法制建設的重點,應努力尋求“成本-收益”途徑,通過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以最小的經濟的代價實現既定的節能減排目標。通過生態文明制度建設與創新,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經營模式、脫硫特許經營等方式,促進全社會節能減排效益的最大化。
目前能源體制機制仍存在一些深層次問題,難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一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滯后,《電力法》、《煤炭法》等難以指導能源改革發展,相關法律法規亟待修訂和完善;能源統一規劃機制缺失、重項目審批、輕規劃管理,無法促進資源綜合優化配置。二是能源價格改革嚴重滯后,一次能源與二次能源的比價不合理,價格不靈活;可再生能源發電電價補貼水平、補貼規模與補貼資金來源等缺乏統一規劃、統籌協調,補貼機制不合理,資金管理效率低。三是能源市場建設滯后,能源市場化改革指導思想不明確,能源市場構建的目標及路徑不清晰如因缺乏獨立的輸配電價,缺乏科學合理的發電環節上網電價,各類發電難以形成有效競爭;在能源項目行政審批(核準)制度下,難以形成市場配置資源機制,難以有效控制能源系統成本。
總之,綠色發展是立足國情、面向世界的系統性發展。要立足于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發展階段的實際,立足于我國資源稟賦的實際,立足于我國基本政治制度、經濟制度、管理體制實際,立足于現在相關法律體系的實際,立足于我國科學技術水平發展的實際,把握住全世界對綠色經濟發展的共同理念,積極參與全球綠色發展活動的規則制定,踐行對國際社會綠色發展的承諾,通過能源法律體系的完善促進建立一種新的科學高效、協調有序的關系。
綠色發展需要能源法規護航
(一)綠色發展相關能源法規體系初具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