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吉瑞公司就《關于北京工業大學專利技術必須受到尊重和保護的聲明》的聲明 ... ... ...
發布者:百吉瑞 | 來源:百吉瑞 | 2評論 | 11107查看 | 2016-08-23 14:51:00
百吉瑞(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就《關(guan)于北京工(gong)業大學專利技術(shu)必須(xu)受(shou)到尊(zun)重和保護的聲明(ming)》的聲明(ming)
驚聞馬重芳教授發表《關于北京工業大學專利技術必須受到尊重和保護的聲明》(以下簡稱“《聲明》”),百吉瑞(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吉瑞天津”或“本公司”)及其他股東和全體員工深表震驚和遺憾。
百吉瑞天津系經蘿北百吉瑞新能源有限公司(后更名為黑龍江百吉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黑龍江公司”)、馬重芳教授、吳玉庭教授、劉斌博士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的太陽能熱發電儲能系統技術與裝備的專業提供商、集成商和服務商。百吉瑞天津自成立以來,一直守法經營,尊重本公司各股東的知情權、管理權,也從未在任何公開場合和媒體上發表過不利于本公司股東馬重芳教授和吳玉庭教授的言論。
為維護百吉瑞天津其他股東、本公司聲譽,避免社會公眾、同行業單位受《聲明》之誤導,百吉瑞天津有權利也有責任對馬重芳教授發表的《聲明》予以正式回復,以正視聽。同時,本聲明不針對任何第三方,只是陳述相關事實。
一、關于馬重芳教授對百吉瑞天津技術出資的問題
《聲明》中強調:馬重芳團隊與蘿北百吉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約定其轉讓兩項與太陽能熱發電技術沒有任何關系的非職務發明專利給百吉瑞天津作為技術出資。
《聲明》中還強調:馬重芳在太陽能熱發電領域所有的全部專利都是職務發明,專利權均歸屬北京工業大學所有。
對此,本公司回復如下:
1、本公司各股東簽署的《蘿北百吉瑞新能源有限公司與馬重芳、吳玉庭和劉斌之合作協議書》(以下簡稱“合作協議書”,如有需要,百吉瑞愿提供該協議書以予證明)之第三條技術出資約定如下:
“乙方(即馬重芳教授、吳玉庭教授和劉斌博士)以擁有的用于太陽能熱發電領域中熔融鹽蓄熱全套技術和應用領域的相關專利技術和非專利自有技術出資:
(a)兩項專利技術(注:表1)
上述乙方個人專利技術的專利所有權、專利轉讓權及改進權等權利權益;
(b)乙方掌握的太陽能熱發電領域熔融鹽蓄熱系統全套非專利技術,包括該領域的設計圖紙、配方、制備方法、技術訣竅、專用技術裝備及生產工藝等;
(c)乙方掌握的熔融鹽蓄熱系統全套技術,包括該領域的設計圖紙、配方、制備方法、技術訣竅、專用技術裝備及生產工藝等;”
因此,馬重芳教授、吳玉庭教授和劉斌博士技術出資范圍包括太陽能熱發電領域中熔融鹽蓄熱全套技術和應用領域的相關專利技術和非專利自有技術,并非僅包括前述表1中的兩項專利技術,故馬重芳教授發表的《聲明》斷章取義,試圖減少其股東出資責任。
2、本公司各股東協商合作之時,馬重芳教授、吳玉庭教授亦聲稱其出資的基于太陽能熱發電領域中熔融鹽蓄熱全套技術和應用領域的相關技術為其個人所有,但《聲明》中卻強調其出資范圍內的太陽能熱發電領域所有的全部專利都是職務發明,專利權均歸屬北京工業大學所有。如其聲明內容屬實,則馬重芳教授不僅侵犯了北京工業大學的合法權益,也構成對本公司其他股東的違約,以及對本公司權益的侵權,屆時一切法律責任將由馬重芳教授自行承擔。
二、關于《聲明》中所謂百吉瑞天津申請的專利侵犯北京工業大學知識產權以及百吉瑞天津盜用馬重芳教授、吳玉庭教授姓名申請專利的問題
首先,百吉瑞天津自成立以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在太陽能熱發電領域中熔融鹽蓄熱應用領域進行產業化研發、工程試驗和產業化推廣,并自主研發了多項專有技術,且已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目前,國家專利局并未以該等申請不符合《專利法》規定而予以駁回,也不存任何生效判決文書確認本公司相關技術侵犯包括北京工業大學在內其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情況。在沒有任何證據的前提下,《聲明》中有關本公司申請的專利侵犯北京工業大學知識產權的表述,明顯屬于虛構事實,已侵犯了本公司的聲譽,本公司將保留向馬重芳教授提起訴訟的權利。
其次,馬重芳教授是百吉瑞天津的首席科學家、吳玉庭教授是百吉瑞天津的總工程師,本公司在相關專利申請中將馬重芳教授、吳玉庭教授列為發明人,既是遵守各股東《合作協議書》之第六條關于職務發明之約定,也是對兩位技術股東的尊重,不存在《聲明》所謂盜用股東姓名的問題。
三、關于《聲明》中所謂百吉瑞天津利用馬重芳教授、吳玉庭教授的名譽進行肆意炒作以及剝奪其公司高管的知情權和管理權的問題
首先,馬重芳教授、吳玉庭教授、劉斌博士分別擁有百吉瑞天津18%、8%、4%的股權,三人均為本公司核心技術團隊成員,其中馬重芳教授出任本公司副董事長、吳玉庭教授出任本公司董事。因此,馬重芳教授和吳玉庭教授作為公司股東及核心技術團隊成員,有責任也有義務配合百吉瑞天津開展正常的業務推廣活動,何來本公司利用馬重芳教授、吳玉庭教授的名譽進行肆意炒作的問題。
其次,劉斌博士作為三人技術團隊出資的代表全職在百吉瑞天津工作,擔任公司常務副總兼太陽能光熱發電研究院院長重要職務,主管公司的經營和研發,是當初各股東落實《合作協議書》的重要保證,公司的一舉一動都在技術出資團隊的掌握之中,并且百吉瑞天津公司定期召開董事會,向兩位教授通報公司的經營情況和重大決策,何來剝奪了兩位教授對百吉瑞天津公司的知情權和管理權之說。
四、關于馬重芳教授違反股東出資義務的問題
根據《合作協議書》的約定以及百吉瑞天津《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馬重芳應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兩項專利技術的出資義務;應在本公司工商登記注冊完成后的45個工作日內,將《合作協議書》項下出資范圍內專利技術資料和非專利技術資料交由本公司董事會指定的專人保管。但時至今日,馬重芳教授、吳玉庭教授作為公司股東未履行完畢前述出資義務,已經嚴重影響到公司的正常經營和發展。本公司將保留向馬重芳教授提起訴訟的權利。
五、關于馬重芳教授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問題
《聲明》中聲稱:北京工業大學與中投億星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簽署了合作協議,根據協議中投億星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先后向北京工業大學投入1900萬元,購買專利技術和開展合作研究,擁有太陽能熱發電領域的部分專利權。
經本公司核實,中投億星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與馬重芳教授于2015年3月31日合資設立了中投億星紅日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中馬重芳教授持有40%的股權并出任監事一職。中投億星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企業信息如下:
而中投億星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官方網站還顯示:馬重芳教授在該公司擔任首席科學家職務、吳玉庭教授擔任技術總監職務。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不得實施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違反前述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合作協議書》第八條競業禁止條款約定,馬重芳教授和吳玉庭教授不得利用該協議項下其出資技術在其它企業與本公司從事競爭性業務;不得在其他企業從事兼職工作或提供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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