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網綜合 | 0評論 | 6360查看 | 2014-02-20 14:44:00
世界自然基金會19日發布報告稱,如果中國能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采取適當政策,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可支撐中國80%的發電量。這(zhe)份報告題為(wei)《中國的未來發電》,由WWF委托第三方(fang)研(yan)究(jiu)(jiu)機構“能(neng)源轉型研(yan)究(jiu)(jiu)所(suo)(Entri)”完成。
報告認為,中國如果能從現在開始加快應用目前和未來可預見的節能技術,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標準,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扶持力度,逐步擴大可再生能源發電率,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將可支撐起中國約80%的發電量。
報告說,如果能實現上述目標,到2050年中國因發電而產生的碳排放量將比目前減少90%,且不會損害中國電網的可靠性和減緩中國經濟發展,2011年到2050年發電總成本將為57.7萬億美元,比目前以煤為主要燃料的發電總成本低約6.3%。
雖然該報告假設的條件目前中國還不完全具備,但它將中國能源轉型的緊迫性和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美好前景展現出來。世界自然基金會中國氣候變化和能源項目主任盧倫燕告訴記者,中國經濟經過30年快速發展,目前已具備一定實力,但環境污染和全球氣候變化都在威脅著中國未來發展,所以中國處在能源轉型的十字路口。她表示,世界自然基金會接下來還將(jiang)就中國煤消(xiao)費(fei)和大規模使(shi)用(yong)可(ke)再生能(neng)源(yuan)發電等(deng)相關議題展(zhan)開一系列(lie)研究。
結論的顛覆性與立論的現實性是該研究的特色。WWF認為,將可再生能源發電比重提升到80%,不會影響中國的長期增長前景。其成本不高,而在技術上,報告反復強調,其預測甚至基于一個“偏保守的”技術發展趨勢分析。
結論(lun)的(de)顛覆性與立(li)論(lun)的(de)現實性是該研(yan)究的(de)特色。WWF認為(wei),將可再生能(neng)源發(fa)電(dian)比重(zhong)提(ti)升到80%,不會影響(xiang)中(zhong)國的(de)長期增長前(qian)景。其成本不高,而(er)在(zai)技(ji)(ji)術(shu)上,報告(gao)反復強調,其預測(ce)甚至基于一個“偏保守的(de)”技(ji)(ji)術(shu)發(fa)展(zhan)趨勢分析。
作為基準,報告認為,按現有節奏,2050年中國火電占比不會下降,但全國的總用電需求將達目前的6倍。目前,中國的人均碳排放量已接近歐盟水平,雖仍遠不及美國、澳大利亞等國,但作為全球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未來中國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力不容低估。
因此,報告最核心的觀點,就是中國應采取一系列提高能效的措施—向服務經濟轉型、限制高耗能產業、為家電和工業設備頒布嚴格的節能標準。這些“組合拳”將使2050年全國用電量比基準值降低49%。
據此,報告進一步提出,如果中央政府推出一系列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那么可再生能源在發電中的占比最高可達83%。剩下的17%來自燃氣發電—由于風電廠、光伏電站必須“靠天吃飯”,燃氣電廠能在它們無法提供足夠電量時成為應急電源。
同時報告指出,如果缺乏強有力的政策引導,可再生能源無法扮演關鍵角色。這并非由于可再生能源價格昂貴—事實上,報告認為,可再生能源的價格將在2030年與火電持平—關鍵原因在于,大規模使用可再生能源必須改造整個電力體系,單靠市場機制無法實現這一改變。
整個報告中最大膽、也最富爭議的結論,是認為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到2040年全國就能徹底關閉燃煤電廠,全面轉向可再生能源。經過測算,未來30多年,即使不考慮環境成本,這么做的總成本甚至還略低于依靠燃燒煤炭發電。
《中國的未來發電》對公眾發布的簡明版本就有70頁,其完整研究過程只能發表在網站上。可以說,研究者用相當大的篇幅,論述了其研究的可行性和現實性。但不可否認,報告的結論與許多人既定的思維產生了沖撞。
WWF氣候與能源項目高級項目官員鄧梁春承認,這份報告可以說是“迄今對中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前景最大膽的情景設計”。而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認為,如此顛覆性的結論他還是第一次看到。
李志青認為,國內學界目前的主流意見是能源轉型迫切需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但可再生能源是否能成為主流,目前還不是核心議題。國內現在最現實的考慮是更高效、更清潔地利用煤炭。他說,能源不是(shi)一個(ge)簡單的(de)經濟或是(shi)環保問題(ti),它更是(shi)安(an)全(quan)問題(ti)。從保證國家能源安(an)全(quan)的(de)角度來看,可再(zai)生能源目前似乎還(huan)看不出具備(bei)這(zhe)種能力,“過去(qu),我們也許(xu)忽(hu)視了火電的(de)環保成本,但同(tong)時,其(qi)對能源安(an)全(quan)的(de)意義(yi)也沒有在價格上得到充分反映。”更重要的(de)(de)是,李(li)志青(qing)認為,中國的(de)(de)能源和(he)經(jing)濟結構存(cun)在非(fei)常強的(de)(de)路徑依賴,生產者(zhe)、消費者(zhe)的(de)(de)慣性很(hen)難一下子扭轉。
他認為,事實上,在能源方面,國內存在各種利益主體,中央政府作頂層設計時受到種種制約。“或許國外研究者對解決中國問題的設想過于理想化了。”報告提出的建議其實在中國不太具有操作性,比如立即征收高額碳稅、在2040年徹底放棄燃煤發電。他說,能源問題更現實的做法是充分考慮各利益主體的訴求,在博弈中找到適合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