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能源評論 | 0評論 | 4321查看 | 2018-05-24 09:15:00
5月2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通過推進三大機制,落實首批20個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有關要求,加快推進示范項目建設,確保實施效果。
能源局此次推進的三大機制分別是:電價退坡機制、建設內容調整機制和項目退出機制。
推出三大機制的背景,是光熱發電的發展,明顯慢于此前的預期。
從裝機上看,對于光熱利用技術,我國“十三五”規劃的目標是500萬千瓦,但根據《中國電力發展報告2017》,去年,全國光熱發電裝機2.8萬千瓦,不到規劃目標的1%。
從項目上看,在第一批在20個光熱示范項目中,按計劃今年投運的項目僅為4~5個。
一直以來,光熱發電項目的一大桎梏,被認為在于其成本過高。而根據國際可再生能源署的統計,2010年到2017年間新投入運行的光熱電站中,單位千瓦成本下降27%,總體全壽命期內的成本下降33%。
與光伏發電相比,這個速度并不算快,但不可否認的是,隨著技術進步,國際光熱發電市場在2017年出現了4次創歷史新低的中標價格,這讓業內人士相信,在2018年,光熱發電的成本或將繼續降低。
因此,建造成本高已經不是首要挑戰。當前,首批20個光熱發電示范項目的標桿上網電價為1.15元/千瓦時,在2018年底前建成投產的示范項目,均可適用此標準。隨著光熱價格降低,諸多參與者也會進入這一領域。因此,建立電價退坡機制,則是希望能夠在成本走低的背景下,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讓光熱市場市場在良好狀態中釋放出活力。
與退坡機制相比,內容調整機制和項目退出機制則更重要。
內容調整機制,即在不影響行業公平公正性的前提下,示范項目業主可對相關示范建設內容進行適當調整。
項目退出機制,則指對主動退出的示范項目,所在地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配合做好相關善后工作,逾期未報送建設承諾的示范項目,則取消項目示范資格,不再享受示范政策。
不難看出,這兩項機制旨在讓光熱項目的推進更合理、更有序。
作為新興產業,光熱上下游產業鏈較長,且部分技術尚在突破過程中。因此,快速市場化,推進項目落地,可能會導致部分環節出現問題,這并不利于行業健康的發展。因此,根據行業的現狀,先協調上下游產業鏈之間的關系,讓行業可以生發出自我調節的能力,不急于一時的落地,這不僅對行業長久發展更有力,還可以給后程加速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