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 0評論 | 4074查看 | 2017-09-05 09:18:00
“無(wu)現(xian)(xian)(xian)貨,不市(shi)(shi)場(chang)”,現(xian)(xian)(xian)貨市(shi)(shi)場(chang)一向被視為(wei)(wei)電(dian)力(li)(li)市(shi)(shi)場(chang)建(jian)設的核心環節。近(jin)日,國家(jia)發改(gai)委發布《關于開展電(dian)力(li)(li)現(xian)(xian)(xian)貨市(shi)(shi)場(chang)建(jian)設試點(dian)工(gong)作的通知(zhi)》,提出加快構建(jian)有效競爭的市(shi)(shi)場(chang)結構和市(shi)(shi)場(chang)體系,2018年底(di)前(qian)啟動電(dian)力(li)(li)現(xian)(xian)(xian)貨市(shi)(shi)場(chang)試運(yun)行,同時,國家(jia)發改(gai)委選擇南方(以(yi)廣東(dong)起步)、浙江、山西等8個地區作為(wei)(wei)第一批試點(dian),加快組織推動電(dian)力(li)(li)現(xian)(xian)(xian)貨市(shi)(shi)場(chang)建(jian)設工(gong)作。業界(jie)指出,以(yi)往我國電(dian)力(li)(li)市(shi)(shi)場(chang)交易主要以(yi)中長期為(wei)(wei)主,不利于清潔(jie)電(dian)力(li)(li)入(ru)場(chang),從一定(ding)程度上導致(zhi)了棄風(feng)、棄光現(xian)(xian)(xian)象(xiang),隨(sui)著電(dian)力(li)(li)現(xian)(xian)(xian)貨市(shi)(shi)場(chang)靴子(zi)落地,風(feng)電(dian)、光伏能夠進行現(xian)(xian)(xian)貨交易,棄風(feng)等現(xian)(xian)(xian)象(xiang)有望(wang)得到(dao)緩解甚至根治。
業內人士指出,建立電力現貨市場,主要意義之一在于解決困擾多年的清潔能源如何進入市場,以及棄風、棄光的問題。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以前我國電力市場交易以中長期為主,但目前風電、光伏隨機波動性較大,如內蒙古等地的風電年均發電能達到2000小時,但是否能達到3000小時就會隨著當年氣候變化而波動,內蒙古等地發電廠為了保險起見,在簽訂中長期協議時,就會承諾提供2000小時的風電供電,但如果當年風力足夠,2000小時以外的風電即不屬于中長期協議內,也無法進行現貨交易,就可能被放棄。而在有了現貨市場之后,在發電廠與購電方簽訂中長期協議的同時,原本的棄風、棄光都能及時拿到市場交易,從而緩解能源浪費的現象。
不僅如此,電力現貨市場也有利于能源結構調整。去年底,國家發改委公布光伏進行市場交易的上網電價為0.65-0.85元/度,風電在市場交易的上網電價為0.4-0.57元/度,而業界指出,煤電價格一般保持在0.3-0.5元/度。韓曉平表示,在確保電力能通過現貨市場賣出后,發電廠賣光伏和風電的價格比煤電價格高,自然也會愿意多發一些清潔電力,由此,火電煤電市場就有可能受到擠壓。不過,在發電廠愿意以高價賣出清潔電力的同時,購電方也希望以更加低廉的價格買到電力,業界提醒,要想進一步提高清潔電力的銷量,我國還需加強光伏、風電的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從而降低發電成本與上網電價,在保證發電廠利潤的同時,也讓更多購電方愿意購買清潔電力。